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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務人員退休法施行細則部分條文修正案,業經考試院於民國105年5月4日修正發布並自發布日施行,請查照。

主旨: 公務人員退休法施行細則部分條文修正案,業經考試院於民國105年5月4日修正發布並自發布日施行,請查照。
說明:
一、 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105年5月19日部退三字第10541026271號書函辦理。
二、 檢附前開來函乙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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