班級冷氣使用及管理注意事項
南投縣仁愛鄉廬山國民小學班級冷氣使用及管理注意事項
111.6.29.校務會議通過訂定
114.2.12.校務會議增修通過
一、為提供學生舒適學習環境,教育部補助各公立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(以 下簡稱學校)於普通教室及專科教室裝設冷氣(以下簡稱班級冷氣),基於能源永續,引導學校兼顧舒適及節能,特訂定本注意事項。
二、學校應落實能源教育,培養全校教職員工生節約能源觀念,並建立全校共同遵循之校內節能措施。
三、學校開啟冷氣,以高溫月份,室內溫度超過二十八度以上,低溫月份,室內溫度低於十六度以下,室外噪音嚴重干擾或空氣品質指標(AQI)高於紅色警示等時機為原則。
四、學校可透過能源管理系統管理及分析全校冷氣使用情形,並以能源管理系統設定各班級冷氣可使用之時段。
五、各班以班級冷氣卡啟動班級冷氣,每一班配發一張卡片,請各班導師向總務處領取後妥善保管。
六、各班授課老師自行判斷是否需要啟動冷暖氣,並依一樓、二樓之順序啟動,避免全校同時間啟動冷氣電力,致需量超出契約容量。
七、班級冷氣開啟時,冷氣溫度宜設定在二十六度至二十八度之間,暖氣溫度宜設定在十六度至十八度之間為宜,冷氣使用時,進出教室應隨手關門。
八、班級冷氣應減少開關次數,避免造成冷氣機過度重啟之損害及耗電。但班級學生離開教室達一節課者,應關閉教室冷氣電源。
九、老師應引導學生於戶外課或體育課後,返回教室時,應先擦乾汗水再開冷氣。
十、班級教室於平常上課冷氣使用期間無需開窗,惟於每節下課時,應將班級冷氣轉換為送風模式,並於教室對角各開啟一扇窗(十五公分),以促進空氣流通。至於疫情期間或有疑似群聚傳染病情形,其使用方式如下:
(一)疫情期間使用冷氣時,應於教室對角處各開啟一扇窗(至少十五公 分),以促進空氣流通,並於每節下課將班級冷氣轉換為「送風」模式。
(二)班級發生疑似群聚傳染疾病情形時,應打開窗戶和使用抽風扇,盡量不使用冷氣,並應指導學生良好衛生習慣。
十一、平日課後或寒暑假期間辦理學生營隊及相關學習活動,有本注意事項第三點情形需使用班級冷氣者,請配合本注意事項使用規定,冷氣使用電費依儲值卡紀錄計算,費用請繳付本校公庫或出納人員。
十二、教師於課後有冷氣使用需求者,學校得規劃空間,供教師集中備課。
十三、學校每學年應定期檢修班級冷氣,並派員定期清洗濾網及巡檢室外機。
十四、本注意事項得依實際使用情形滾動修正。